党委书记、主任
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
分工:负责干部人事、董事会建设、企业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等建设、意识形态和统战、机关党群等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党建工作处、机关党委。
党委委员、副主任
分工:负责业绩考核、预算管理、政策法规、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区县指导等工作。
分管考核分配处、综合法规处。
党委委员、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
分工:负责综合考评、信访维稳、信息宣传、机要档案、行政后勤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
分工:负责财务监管、资产统计、监督检查、内部审计、责任追究等工作。
分管财务监管处、监督检查处。
分工:负责国资研究、国企发展、国资国企改革、产权管理等工作。
分管改革发展处、产权管理处、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服务中心。
分工:协助推进有关工作。
一级巡视员
二级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