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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国资委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10-12 16:38 来源: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2008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为贯彻实施《条例》,我委高度重视,认真展开了大量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我委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俞炳林分管,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监察室负责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杭政函[2008]96号)、《杭州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08]17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的一系列要求,我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杭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杭国资委办发[2008]10号),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等,规范了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同时,为规范公文的主动公开发布流程,我委还印发了《市国资委关于公文主动公开发布审核把关的意见》(杭国资委办发[2008]9号),规定了应当主动公开和免予公开的公文类型,以及发布程序和分工等。

三是全面梳理信息,编制公开指南。信息梳理是信息公开的前提和关键。委办公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我委成立以来制作、获取并已归档的资料进行了全面梳理,按处室将信息进行分门别类,提出信息公开属性的初步意见,征求处室意见后由委领导确定,明确了我委各类信息的公开属性。同时,为让公民充分了解获取本委信息的方式,我们根据单位实际,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主动公开的公开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途径、受理流程以及救济方式和程序。

四是开设网站专栏,方便公民查阅。通过借鉴国家、浙江省和我市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栏目结构、展示方式上的特点,我委开发建设了委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图标,方便公民查看专栏;加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引导公民了解相关规定;按照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提出的建设框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导航,发布各栏目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认真审核信息内容,确保公开内容准确真实,编制信息索取号,录入信息产生日期和公开机构;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网页展示,点击信息标题直接打开信息内容页面;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的下载和在线提交,由专人每天查看系统后台和邮箱。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委认真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加强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及时公开各类应当主动公开信息。同时,积极构筑适于推进国资信息公开的多种渠道:一是以市国资委网站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目前,委成立三年多来形成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已全部在网站专栏中加载。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办事事项、资金信息、业务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等八大类信息共428条,其中2008年产生的信息152条(政策法规20条、规划计划3条、资金信息1条、业务信息25条、工作信息80条、人事信息23条)。对于新产生的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们做到20天内上网。二是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如根据人员变动及时更新我委工作人员信息和相关非行政许可,及时报送反映国资监管工作动态的政务稿件和我委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等。三是借助覆盖面更广的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宣传我市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情况,全年累计被国务院国资委录用信息14篇。四是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公开国资监管重要动态,宣传国资监管新政策,如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全市国资工作会议、安排新闻媒体采访委领导等。五是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有关内容及时报送市档案馆、图书馆、96345信息服务平台等公共查阅点。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我委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收到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平时工作中,对于大量的企业、职工和区县国资部门等来人、来电咨询具体政策问题等,我们都认真耐心地予以解答。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需进一步完善。

1、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我委日常工作中形成的信息,主要是以出资人身份对国家出资企业的管理而产生的,基本上都有一定的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宜及时公开,有许多也不宜主动公开。下一步,要加强调研,把握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适时编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和免予公开目录,使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据可依。

2、建立咨询情况记录和统计制度。我委作为政府特设机构,管理对象为国家出资企业,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工作中,各处室经常有企业和区县国资部门来人来电咨询对于具体业务工作的政策解释、程序规定等,也有企业职工咨询相关政策问题等,一般都不采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和程序。我们感到,对于我委这种管理对象相对固定明确的,应该以提供方便、促进工作为原则,不必拘泥于形式。同时,对于这类咨询情况,要建立比较规范的记录、统计制度,使全委每一位工作人员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

3、加强与信息公开窗口单位的联系。要在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加强与市档案馆、图书馆、96345信息服务平台的联系,共同探讨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窗口单位、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的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