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国资委法律顾问选聘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1 15:24:51 来源:市国资委浏览次数:

杭州市国资委现发布本公告,就“杭州市国资委法律顾问选聘项目”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杭州市国资委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二、法律顾问服务期限

2025年4月19日至2028年4月18日。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年度服务验收通过后续签次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

三、采购预算

每名法律顾问服务费用5万元/年。在服务期限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等案件代理费用另行支付。

四、采购组织类型

自行采购。

五、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七、采购内容

法律顾问为我委提供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控制和事后法律救济等法律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助市国资委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在制订过程中涉及国资监管方面的内容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市国资委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对市国资委拟出台的重大政策、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论证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参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决策研究,提供法律论证、审核意见及建议;

(五)协助市国资委指导市属企业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应对重大风险、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六)参与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履职申请、信访案件研究讨论与处理,并给出法律意见,在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中提供法律专业支持;

(七)协助草拟、审查、修改市国资委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合同、重要政府采购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对重大的经济合同与项目,应邀参与前期论证、谈判、签约等活动;

(八)协助市国资委评估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提出清理和废止建议;

(九)协助市国资委开展系统内普法宣传教育、进行法治业务培训,定期向市国资委提供法律法规、案例等信息;

(十)根据市国资委的委托,代理相关仲裁、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

(十一)法律顾问合同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八、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律师担任我委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2.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政府法律事务实践经验,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具有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近5年来应聘担任过5家市级以上行政机关或市级以上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对行政法规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处理经验,并能够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3.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尽一切可能提供优质服务,能够保障服务团队负责人和相关律师及时参加会议和提供服务;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十、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与地点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时间:2025年3月18日-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

地点:杭州市国资委2502室(杭州市富春路188号市民中心C座)。领取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受委托,请一并携带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时间:2025年4月11日下午5:30;

地点:杭州市国资委2502室(杭州市富春路188号市民中心C座)。

十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5日上午9:15;

地点:杭州市国资委2613会议室(杭州市富春路188号市民中心C座)。

十三、谈判保证金

不需缴纳。

十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255849。

十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杭州市国资委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