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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6637527/2023-0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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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在市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市场,促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54号提案)收悉。我委会同市民政局认真开展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公办机构充分发展,增强兜底保障”
目前,我市正积极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理顺运行机制,创新发展模式,丰富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中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能,积极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重点推进公建民营、定价机制、准入轮候三大改革,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达90余家,市属公办养老机构完成三年调价并实行准入轮候,重点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实施敬老院提升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累计投入资金2.8亿元,提升改造36家。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探索敬老院委托国企集团化运营。如萧山区依托区国资经营集团较丰富、成熟的健康养老产业资源及运营经验,成立杭州萧山颐乐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并将区内现有的18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进行整合,实现集团化运营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二、关于“参与养老服务均衡布局,扩大普惠供给”
我市持续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围绕“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目标,大力实施“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重点落实1万名常住老年人配建不少于300张床位及完善“城市社区步行15分钟、农村社区步行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等规划要求。全市累计建成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27家,实现全市域覆盖,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养服务、家庭支持、社会工作和心理疏导、辅具租赁等六大功能服务,同时注重融入数字化,建立智慧助餐、健康支持和无感监测等场景。建成村社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00余家,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养老服务,与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错位发展、互为补充。
同时,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出台《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实施办法》《杭州市已建成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工作方案》,编制《杭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已建成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工作。2022年全市新增住宅小区养老用房面积约2.4万方,无障碍及适老化设施改造3851处。在中心城区特别是老旧小区,注重挖掘潜能、整合资源,推动已建成住宅小区补足配齐养老服务用房面积近10万方。积极鼓励国有企业利用闲置场地资源优势,助力实现养老服务均衡布局。如钱投集团利用邻居中心的便利优势,与万科随园养老公司合作打造钱投·邻嘉康复护理院。目前,邻嘉康复护理院拥有优质护理房75间、医疗及养老床位共180张,基于一流的医疗、康复、护理、营养学专家团队,提供临床医疗、康复医疗、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综合情况评估、心理支持、餐饮、特色康复体操、社区活动等一站式服务,24小时医护值班。
三、关于“树立标杆发挥引领作用,推动整体发展”
近年来,杭州围绕“高水平建成幸福颐养标杆区”目标,聚焦原居安养,大力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大社区养老格局,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部分国有企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市场。如杭州萧山颐乐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城乡发展,搭建普惠型养老服务平台,开展特困老人区域性集中供养。通过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市场化运营,形成“硬件配套、财务采购、人员管理、文化品牌、服务标准”的“五统一”分园管理模式,推动“保障养老+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多层次养老模式同步运营、互补增益、资源共享,打造专业化国企养老品牌。创新构建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国企集团化运营模式,擦亮了共同富裕“浙里长寿”的金色名片。该项目入选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推选的49家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成为打造城乡统筹发展、联动发展、均衡发展的幸福颐养新样板。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您的建议,鼓励国有企业结合经营实际,加强对养老服务产业的研究,兼顾社会效应与经济效益,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产业,积极培育养老服务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全市养老服务水平,为展示幸福颐养“重要窗口”头雁风采、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做出国企贡献。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和国资国企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