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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6637527/2022-0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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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临平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26 16:00
来源: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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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华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临平13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中共工业汽轮机博物馆建设的建议》收悉。本提案由市经信局、市园文局会办,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加快推进中国工业汽轮机博物馆建设项目作为“杭州市年度重点项目”正式立项,明确该地块规划,提供政策支撑;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该项目的推进、实施、正式落地给予统筹领导、专业指导”
2010年,杭州市出台了《工业遗产建筑规划管理规定》,对工业遗产建筑及其建设用地的规划编制管理(保护规划、城市设计等)、用地开发管理、建筑功能管理、建筑方案设计及竣工规划确认等予以规范。工业遗产中的文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历史建筑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保护和利用。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原址所在地块目前规划为商业商务用地和商业商务、公交场站、轨道交通兼容用地,若要在原址上建设中国工业汽轮机博物馆,需在对相关工业遗存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作进一步论证。待市政府决策后,相关部门将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建设规划、选址论证、场馆设计等工作,在项目立项审批、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上给予大力支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关于“确定筹建主体,厘清责任归属,接收并保管杭汽轮收集的近50万件藏品”
若明确建设中国工业汽轮机博物馆,有关部门将给予业务指导和支持,组织专门工作人员对杭汽轮集团收集的近50万件藏品进行整理,为展陈设计做好准备。同时,博物馆建设工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场馆建设设计方案和展陈方案应提交省文物局审核,展览大纲和文本应提交属地宣传部审核。
杭州市国资委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