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国资委2022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22年是我们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年,也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更是我委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市国资委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为目标,围绕“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依法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监管、依法治企长效机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022年,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坚持把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要求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专题学习,吃透丰富内涵、把握精神实质、明确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自信、法治自觉。
(二)学习宣传法治浙江和法治杭州建设的伟大成就。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杭州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宣传和展示法治国企建设成果,展示好习近平同志绘就的法治浙江建设蓝图和宣传好我市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的新成就。
(三)持续掀起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热潮。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国企”活动向纵深发展,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国资国企学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国企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各市属国有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班子、经营管理人员、法治队伍等重点对象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学习方式,通过专题学习、系统轮训等方式推动全员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
二、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认真实施“八五”普法工作部署。根据《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分解落实“八五”普法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创新普法工作方式,突出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扎实推进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确保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根据公务员学法用法要求,组织参加“杭州干部学习新干线”网上学法和考试,确保参与率、合格率达100%。
(六)积极组织参加普法宣传专题活动。认真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市属国有企业报名参加“宪法进企业”“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暨“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普法故事征集等活动,营造好企业普法宣传浓厚氛围。
(七)继续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在国资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能力、依法履职能力和依法经营水平,助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市属企业要注重提升普法受众参与度和体验感,利用微博、微信、网站为主体的“普法新媒体”和传统的板报、简报、橱窗等宣传载体,通过培训、宣讲、竞赛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动“交互式”理念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各环节。
(八)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任务。根据市普法办下发的年度责任清单任务,制发《2022年杭州市国资委系统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分解细化工作措施。7家纳入市普法办统一考核的市属国有企业要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任务,确保高标准完成法治建设任务。
(九)强化保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属国有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做到人员、经费、工作“三落实”。进一步理顺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
三、落实压紧法治国企建设责任
(十)健全完善领导责任体系。坚持委党委对法治国企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委党委定期专题学法、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述职必述法等制度,切实发挥委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切实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完善委党委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和谐统一的党的规范性文件体系。
(十一)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对法治国企建设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委定期专题学法、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干部任前法治谈话、述职必述法等制度,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强化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职能,明确专门委员会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整体工作统筹谋划,将进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子企业同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落实情况纳入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
(十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结合国资监管机构职责,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重点改革任务配套制度,及时修订重要领域管理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增强监管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指导各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梳理和完善内部合规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明确和落实合规管理职责,有效防控合规风险。
(十三)强化法务专业保障。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在法律审核把关、重大改革和决策事项咨询论证、涉法涉诉案件处置等方面的智库作用和保障作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和依法治企水平。相关市属国有企业要着力提升企业涉外法务保障能力,尽快完善涉外法治工作体系,推动涉外重要子企业或业务集中区域设立法务管理机构或配备法务专员。建立涉外重大项目和重要业务法务人员全程参与制度,深入开展尽职调查,严格执行三项审核制度。加强国际规则、涉外法律政策的学习研判,提前做好预案,切实防范风险。
(十四)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加大市属国有企业法律专业领导干部的培养力度,在市场化程度高、法律服务需求大的骨干企业,推进符合条件的具有法律教育背景或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进入领导班子。提升法治人才薪酬待遇,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对接,推动公司律师纳入职称评定范围,为公司律师争取更多培训学习、交流提升机会,充分发挥公司律师作用。
2022年杭州市国资委系统普法责任清单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杭州市国资委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杭国资发函〔2020〕26号)要求,对照《2022年杭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2年杭州市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的各项任务,制订本年度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具体如下:
序号 | 法治宣传教育任务 | 责任单位 | 工作措施 |
1 |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机关和市属国有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 市国资委、各市属国有企业 |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委党委和各市属国有企业党委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组织专题学习研讨。 |
2 | 围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宪法的浓厚氛围。 | 市国资委、各市属国有企业 | 1、按市普法办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系列活动。 2、各单位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要制定系列宣传活动计划,要在本单位、宣传媒体和公共场所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 |
3 |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 市国资委、各市属国有企业 | 1、各单位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 2、完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 3、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
4 | 开展“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主题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 市国资委、各市属国有企业 | 继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帮助国资系统广大干部群众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
序号 | 法治宣传教育任务 | 责任单位 | 工作措施 |
5 | 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重点普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 委综合法规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 1、根据市普法办《2022年杭州市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要求,分解落实各项任务。 2、组织市国资系统年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题学法讲座,法务人员进行法治专题培训。 3、各市属国有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开展法治培训。 4、各市属国有企业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 |
6 | 支持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公司律师,补齐国有企业法治力量薄弱的短板。 | 委综合法规处、相关市属国有企业 | 2022年拟帮助2-3家市属国有企业完成公司律师的设立。 |
7 | 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强化法治服务保障。 | 委综合法规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 委机关和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好公司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的作用,提升法律顾问积极性和参与度,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在法律审核把关、重大改革和决策事项咨询论证、涉法涉诉案件处置等方面的智库作用和保障作用, |
8 | 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 各市属国有企业 | 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加大引进法律专业人员力度,推进符合条件的法律专业人才进入经营管理队伍。提升法治人才薪酬待遇,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对接,推动公司律师纳入职称评定范围,为公司律师争取更多培训学习、交流提升机会,充分发挥公司律师作用。 |
序号 | 法治宣传教育任务 | 责任单位 | 工作措施 |
9 | 列为市重点单位的7家市属国有企业的责任清单分解落实。 | 市交投集团、市城投集团、市运河集团、市地铁集团、市钱投集团、市商旅集团、杭实集团 | 具体分解任务见杭普法办〔2022〕3号,请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