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国资办三举措规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
发布日期:2021-07-21 15:28 来源:市国资委浏览次数:次
进一步规范富阳区属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完善采购管理工作流程,提高采购监管工作质量,今年以来,富阳区国资委积极部署、有效落实,从三个方面规范提升富阳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制度,规范采购行为。针对国企采购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富阳区国资办积极与区属各国有企业、区交管中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接,按照“参照政府采购模式、突出国企采购特点、共享政府采购资源”的原则,制订《区属国企货物服务采购暂行办法》,由区政府牵头,多次征求各国有企业、审计、纪检部门和区交管中心意见,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发文施行。
二是搭建平台,推进“阳光采购”。搭建“国企采购交易云平台”,区属国企货物服务采购通过该平台交易和发布信息为,做到数据集中、信息公开。截至2021年6月底,累计发生采购交易687笔,金额8994万元,其中80万元以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74笔,金额7625万元;30万元以下采用网上超市采购的563笔,金额674万元。
三是落实责任,强化内控管理。落实国有企业采购人主体责任,各国有企业建立内部采购管理细则,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企业采购活动进行决策管理,企业纪检审计部门负责对内部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加快完善国企采购“过程管控、事后督查”的内控机制。
下一步,富阳区国资办将对国企采购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持续关注国企采购过程中相关政策、应用平台等重点环节,并会同区审计、巡察等部门,开展国企采购专项检查,不断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探索创新、扎实工作,规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推进“清廉国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