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6637527/2020-000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国资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中国杭州”门户网站(www.hangzhou.gov.cn)或杭州市国资委门户网站(gzw.hang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杭州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要求,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应用导向,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坚持品质公开、便民公开、精准公开、互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坚持公开到位的原则,及时在我委网站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监管动态、招聘等各类信息。二是按月度、年度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主要财务指标,及时发布企业生产经营、改革重组、转型升级、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类信息,积极推动社会对我市国有企业的了解和监督。三是拓展政务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作用,通过“杭州国资”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和网上舆论,全年共发布信息500多条。(详见下图)
2、加强组织管理。我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委分管领导负责日常信息工作的领导,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财务审计处和产权管理处负责重点领域-国资监管及国有产权转让公开挂牌专栏,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落实信息审核制度,拟发布的信息须经相关处室和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公开须党委书记、主任审阅。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我委共接到社会公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起,已全部按时按要求答复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委未向公众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理顺政府信息管理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产生、流转、保管流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方面
强化平台建设,全面建立国资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我委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立国资监管专栏,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完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设立国有产权交易专栏。
(五)监督保障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人员培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学习和培训,及时更新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配套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由兼职人员负责的,对相关国资监管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人员力量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能及时完成,但专业性和针对性有待提高。此项工作有待在以后的工作中深化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市国资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杭州市国资委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