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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6637527/2020-000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杭州市国资委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年,杭州市国资委根据有关规定及自身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国资监管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委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由分管领导负责日常信息工作的领导,重要信息公开须党委书记、主任审阅。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完善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我委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相关处室确定并制作、更新,并交由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对涉密信息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责分流到相关处室。相关处室负责办理,经本处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并发布。
四是及时公开国资监管信息。坚持公开到位的原则,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监管动态等各类信息,并按月度、季度、年度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主要财务指标。同时,按要求公开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2014年,我委将继续围绕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基本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推动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二是继续推进政策法规、业务动态、财政资金管理等常规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推动重点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