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杭州市处置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9 19:42:24 来源:市国资委浏览次数:次
各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处置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15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同时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市属国有企业要认真对照《通知》所列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适用范围,及时对本级及所属企业(国有及国有独资、全资、控股以及参股企业)可能面临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进行全面盘查,及时了解、掌握现状,正确分析研判发展趋势,积极主动做好应急预案。
二、各市属国有企业及所属企业凡参与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展览等境外经贸商务活动的,必须建立完善境外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机制,制定境外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境外安全风险防范。
三、凡发生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必须严格按照《通知》关于事件分级的有关要求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和我委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四、各市属国有企业负责将本级及所属企业的涉外基本情况、应急预案制度报我委备案。
联系人:何相佐,电话:0571-81951570,邮箱:gzwhxz@163.com。
杭州市国资委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