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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国资委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7-05-22 13:43 来源:市国资委 浏览次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是经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特设机构)。市国资委党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 市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市政府授权监管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直接监管企业(统称所监管企业)和所监管企业投资设立企业的国有资产。市属企业的集体资产由市国资委代管。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受委托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依法对区、县(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提出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建议,推动市属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指导和促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职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4、根据市委有关文件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察、任免;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党组织管理和建设工作。

5、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或财务总监;负责董事、监事或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有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工作。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7、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监管和考核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和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政策。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8负责指导、督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2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具体为: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所属杭州市属国有企业监事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详见表1-5)

1. 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总计2411.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1.87万元,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 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总计2411.87万元。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7.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2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0.65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1649.67万元,项目支出762.2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2)结转下年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详见表6-8)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41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1.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拨款支出2411.87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326.65万元,下降11.93%,主要是因为供给人员减少和2016年有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结算因素。

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2411.8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7.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2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0.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拨款支出2411.87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326.65万元,下降11.93%,主要是因为供给人员减少和2016年有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结算因素。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2411.8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7.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监管等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国有企业监管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9.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日常活动经费及其他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0.8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1.85 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有关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9)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649.6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045.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5.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6.4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医疗补贴、单位为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2.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详见表10)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33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8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安排来访人员等接待支出。经费预算与上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0%。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7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7.73万元。

2.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7.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5万元。

3. 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金762.20万元。

4. 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或专用设备0台(套)。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或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财政拨款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表1.  2017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2.  2017年市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分科目)

表3.  2017年市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分单位)

表4.  2017年市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科目)

表5.  2017年市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单位)

表6.  2017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7.  2017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8.  2017年市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9.  2017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10.  2017年市级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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