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国资委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实行“三挂钩”

发布日期:2011-06-09 10:15 来源:市国资委浏览次数:

 

近年来,宜昌市国资委将经营业绩考核作为推动国企业改革发展的助推器,大胆探索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方式方法,在严格考核标准、考核方法的基础上,实行“三挂钩”。

一是重激励硬约束,考核结果与领导薪酬挂钩。一方面,按照“业绩上、薪酬上”的原则,将“双目标”考核结果严格与薪酬挂钩,按得分多少确定A级、B级、C级和D级,并给予相应的薪酬。另一方面,加大对负责人领取薪酬的监管,不仅要求一把手风险抵押金划入国资委专户,副职的风险抵押金划入企业专户,还不定期组织抽查和年终聘请中介机构专门审计,保证了考核结果与薪酬有效衔接。

二是按实绩选贤能,考核结果与职务任免挂钩。近年来,宜昌市国资委不仅将薪酬与业绩考核结果紧紧挂钩,还将考核结果与企业经营者职务调整与任免挂钩,从2009年开始,先后对3家经营不善、效益较差的企业实施了重组整合,对其中1户违规企业实行降级,2户D级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职务调整,强化了考核的权威性。

三是重回报强责任,考核结果与资本收益挂钩。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是每个国有企业的义务和责任。为了鼓励企业创效益,宜昌市国资委将上缴国有资本收益作为考核的共性目标,对国有资本上缴的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按时足额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企业该项指标得基本分,多上缴的企业得满分,没有收益上缴的企业倒扣分。通过考核,强化了企业负责人的国有资本收益回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