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淑和:把履行社会责任纳入中央企业考核
发布日期:2011-03-03 15:12 来源:市国资委浏览次数:次
“把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到企业考核,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指标、统计和考核体系,把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安全生产等纳入到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日前在北京表示。
黄淑和在中国新闻周刊“第三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上表示,应把履行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运营的全过程,推动企业把履行社会责任纳入公司治理,融入到企业的发展战略,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明确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进行社会责任的管理。
黄淑和还表示,国资委将推动央企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探索编制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定期公布社会责任报告,或者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措施等等,主动地接受政府的指导,主动地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