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资委要求国企不减持大小非

发布日期:2011-01-26 10:22 来源:市国资委浏览次数:

 

上海市国资委日前要求本地国有控股股东和国有上市公司在今后一定时间内不减持“大小非”,同时鼓励控股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权,支持本地国有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上海市国资委是在近日召开的研究和推动出资监管单位控股的上市公司发展工作专题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上海市国资委指出,国有企业应该成为推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积极力量,上海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国有企业的控股上市公司应该成为资本市场的表率。

上海国资委有关人士介绍,上海按照城市产业发展和国资布局结构调整的要求,优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源,优化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结构,鼓励企业(集团)走上市发展的道路。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国资整合注入上市公司,创造条件实现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对那些暂时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集团),要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股份制改造,为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创造条件。已经上市的企业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形成融资、发展、价值提升、回报社会的良性发展机制,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根据上海有关推进国企改革相关政策,今后上海国企改革将坚持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加快推动企业发展壮大;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力推动上海国有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吸引中央企业、全国地方企业及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参与本市国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大力推动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