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资委规范中介机构受理国有产权转让业务

发布日期:2011-01-26 10:22 来源:市国资委浏览次数:

 

为了规范中介机构受理国有产权转让业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近日,宁波市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委托中介机构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中介机构受理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范围和操作要求。股权转让的,不论标的大小,一律在宁波市产权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实物资产转让的,则采取拍卖方式,由转让方在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采取随机方式选聘,已经获得市国资委核准的23家中介机构都可进入受理业务备选库。通知的下发,为宁波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采取拍卖、竞价、招标等方式提供了操作依据。